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氣象報告說,2007-01-04的湖南長沙,氣溫約0℃,如果濕度高一點,有機會下雪。
所幸,冷是冷到極點,就雪還客氣沒下...

因為Lucian 和Ling 兩個年輕人把岳丈大人也一起拉了來,所以在長沙附近的便宜小旅館過了半夜的我們,又擔心剛放完元旦假期,啥時能辦好又不清楚,只好一早就搭上的士,趕緊去辦證。
途中與的士司機閒聊,知道湖南的省立博物館就在我們經過的路上,有著名的漢馬王堆歷史遺跡博物館,
內心有想去看看、見識的衝動,但畢竟這天是要辦正事,加上天氣太冷,活動力大幅降低...只好作罷。

到了湖南省民政廳,呵呵,門口的保安(可以認定為守衛)一知道我們一行是要去辦證,也就藉機敲點小竹槓,明示我們到隔壁的小雜貨店裡,買點喜糖。
畢竟這是喜事,能這樣搞定,也是輕鬆,就買了點喜糖、香菸進行打點。

建議:自己先在別的地方準備喜糖,那是附近唯一一家的雜貨店,糖果可是『貴的離譜』呢!

之後看著指示牌,順利看到了一堆也是在辦證的人們,當然就跟著放喜糖、遞資料,等候確認。
資料當然就是台灣公證時,發給的『單身證明』和『非近親結婚事實切結書』,還有護照、台胞證、身份證等...
大陸配偶的身份證、戶口本...

資料確認的過程中,因為我們沒有帶上Ling 全家的戶口本(類似台灣的戶籍謄本),似乎要被退件,所幸,有岳丈大人親臨,向承辦的小姐們加以說明確認後,也就能順利接受了。
領了表格,到填表室填了資料,回到審核的辦公室,就接受一些關係的詢問,唸一下婚姻相關的真實資料,就可簽字確認婚姻的有效性。

接著安排到隔壁的照相室,拍攝所謂結婚證上的證件照片,基本上就大功告成了。
繳費400+29RMB,400RMB會開立行政收據發票,至於29RMB嘛...你就把他往拍照的費用想就好了。
經過確認,會有承辦人員親自發給男女雙方『結婚證』。



建議:承辦人員在問問題時,請盡量客氣、禮貌地回答,就不會被刁難或質疑,這是有反證在旁邊的...

領了結婚證可還不能走呢!
還要到隔壁的公證室,請民政廳那的相關負責人員,進行結婚登記的合法公證,發給結婚的公證書。
費用520+200RMB,520RMB會開立行政收據發票,至於200RMB嘛...就好像Lucian 在台灣辦單身證明時,公證人也會說是替對方收的,所以這裡也說替對方收的。
各自的對方,你就想成是海基會和海協會吧!

由於兩岸的婚姻合法真實性,僅能憑紙上作業,所以對於公證的必要性,基本上是確保合法婚姻的唯一保障。
這時的公證書,除了給我們的部分,也是約20個工作日(約一個月)會到達台灣的海基會,
台灣配偶之後要回海基會驗證,進行後續的相關資料登記提交...

拿到『結婚公證書』、『親屬關係公證書』後,至此,在中國的婚姻登記算是基本完成。
離開民政廳,也差不多中午,換句話說,其實約一個半小時就完全搞定了。

加油~辦證的路還長著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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