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談......

官方說法:
台灣的相關社會福利資源,是全台灣的民眾共同努力的,因此必須合理且公平地分配,不能有社會不公的情形產生。
另外,為了有效釐清以假結婚來台後進行各種不法犯罪活動的可能性,對於申請結婚的對象,要予以談話,進行核實,保障大多數人的群眾利益(包括之前已合法來台的外籍配偶)。
自今年2007起,申請與外籍配偶結婚並來台者,皆須經過面談。

個人感受:
有時間在那設立一個面談的機制,倒不如多花點心思去杜絕犯罪的發生,嚴格審核代辦機構、人力仲介、婚姻仲介...不是來的實際點?
另外,倘使有心要以假結婚來台後進行不法犯罪活動的,難道就會走正規申請渠道嗎?就不會有『教戰手則』嗎?
有個朋友告訴我,如果男女雙方年齡差異不大,基本上比較合乎正常婚姻狀況,面談的問題會簡要的多;相對的,男女雙方年齡差異過大,例如50~60的老先生,配上20左右的年輕女子,面談的問題就會比較尖銳也複雜。
姑且不論婚姻真實性與否,面談的自由心證就很難統一,達到標準。
總而言之...該有的心力不多加著墨,治安成效是未必能夠達到的。

好啦...雖然心不甘情不願,但還是得帶著面談需要的一堆資料,過去一趟。Lucian 的母親仍陪同,畢竟兒媳婦Ling 可是見過的,她的態度可是比我更有說服力。

準備什麼資料?
1. 與大陸配偶通聯記錄(能夠印出電話通聯記錄是最好,如果不行,就以實際情況說明)
2. 與大陸配偶交往書信或合影照片(結婚照、生活照都行,能夠的話,盡量豐富些...)
3. 財力證明文件(台灣配偶的所得稅扣繳憑單、銀行存摺...幹什麼?確認兩人婚後生活不至於貧賤夫妻百事哀...)
4. 其他足資證明婚姻真實性之文件(不用懷疑,帶上中國結婚登記時給的『結婚證』,什麼一堆公證書都帶,不用客氣...)

然後呢?以Lucian 的經驗,大致上就是如此:
面談只允許當事人進行,換句話說,Lucian 的母親只能在外面等候。
面談人員會詢問一些男女雙方基本的資料,邊問邊輸入電腦,通聯記錄Lucian 是印了幾個月,然後就說明主要是透過MSN聯絡。
接著合影照片等,有帶就給他看,Lucian 是婚紗照還沒拍,跟他實說預定在大陸拍,生活照乾脆帶台數位相機過去,放給他看。
面談人員問到Lucian 為什麼相片不沖印出來,呵呵...Lucian 和Ling 就是習慣在電腦上看,不愛沖印,即可以委婉地直說,能被理解的。
財力證明文件是比較誇張的,大概會複印所得稅扣繳憑單還有銀行的存摺資料,所以...如果有不想給的,就自己保留吧。Lucian 的存款少的可憐,面談人員是有疑惑,但是Lucian 的存款剛又買了一些基金,當然相關對帳單就不願意帶了。
那些結婚證等等的公證資料,面談人員會翻閱,但基本上不會有太多的問題。

綜合問題,大致上就是男女雙方的相關基本資料以及家庭人口狀況要清楚,有沒有送給大陸配偶什麼貴重飾品(例如戒指、項鍊...),有沒有給大陸配偶家聘金或禮金等,還有簡要地認識交往經過,雙方家長有沒有見過面...
基本上問的問題算是比較合理,就是財力證明這項敏感吧。呵呵...
簡單地說,都以事實狀況說明,這樣子大陸配偶後續面談時,就不會有太大的差異,其次,知道就知道,不知道就不知道,有就有,沒有就沒有,不需要特別掩飾或修飾,這樣都會比較不好。

之後,面談人員會把輸入電腦的資料列印出來,自己確認沒問題後,就可以簽字交還面談人員。

面談完成,大概耗了我一個小時,加上等待的時間,約兩個小時。
至於有沒有通過面談,是不會馬上告訴你,但一般都會通過沒問題的。如果真想知道,可以打電話去專勤隊問。
不過基本上應該沒必要,因為很快就會把面談完成,大陸配偶的入台證複印件寄到指定地址,正本就會直接寄到位於香港機場的中國旅行社,等待大陸配偶前去領取,預備入台灣境。
 
嗯~加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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